原标题:蠡县检察院能动履职帮扶困难群众(引题)
16名遭欠薪农村妇女获得司法救助(主题)
通讯员 赵晓行 赵月楠 河北法制报记者 章彤华
(资料图)
“8年了,本以为没指望了,现在居然拿到了救助金,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在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某村村委会,10多名妇女围着检察官激动地说。
事情得从2014年11月说起。当时,高碑店市的张某来到蠡县某村经营箱包加工厂,刘某雪等16名当地农村妇女被他招募到工厂从事箱包生产加工,至2015年1月,刘某雪等人共计被拖欠工资9万余元。2015年3月,刘某雪等人向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案后,该局向张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劳动保障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张某限期支付工人的工资,但没想到的是张某不仅逾期未支付工资,甚至以更换手机号码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
2015年4月,张某拖欠工资案由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至蠡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经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蠡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作出判决,张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责令其在一个月内支付刘某雪等人劳动报酬共计9万余元。可是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未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蠡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原来张某因犯绑架罪于201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4年1月才刑满释放。“他刑满释放不足1年,就来蠡县经营箱包厂招募女工。我们这些人在家要照顾老人、孩子,不能去外地打工,知道他在村里经营箱包厂,都争着抢着去,能去上班挣钱我还挺高兴,没想到被张某给坑了。”刘某雪的话道出了大家的无奈。
今年7月,蠡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发现了张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及的16名被害人均为农村妇女,随后控申部门检察官在第一时间联系了法院执行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案目前的状况,决定能动履职,尽力帮扶困难妇女群体。经请示主管领导后,控申科干警一行人来到刘某雪等人所在的村展开调查。
16名女工中年龄最小的23岁,最大的79岁,都靠种地谋生,工资被拖欠长达8年,对本不富裕的她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其中年纪最大的马某患有哮喘,右眼今年做了白内障手术,需长期服药,平时无固定经济来源,儿子也因患病无法外出打工,生活不宽裕。23岁的李某在这群女工中年纪最小,现在急需用钱。她的爱人今年4月在送外卖途中遭遇车祸,头部受到重创,先后经过开颅手术、骨科手术,花费20余万元,而且还需二次手术进行颅骨修补,家里欠下大量外债,生活困难。
经查阅案卷,张某拖欠马某工资700余元、拖欠李某工资6000余元。根据法律规定,司法救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赔偿数额。经请示院领导并召开检委会,蠡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马某司法救助金700元,给予李某司法救助金6000元。其他被害人也给予了数额不等的救助金。
在本次司法救助中,蠡县人民检察院共为16名农村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2.55万元。同时,检察机关已与当地妇联取得联系,研究下一步为这些妇女提供更多的帮助。
来源:河北法制报
关键词:
品牌